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6年度科研指标完成情况

各部门科研论文、纵向课题、横向课题指标完成情况一览
数据来源:抄告单202601号《关于发布科研及业务指标的通知》+2026年论文.docx+科研工作备忘录.doc+横向课题汇总.doc
更新日期:2026-10-08 | 相对原网页更新:论文 11→14 篇(9-30新增胡建刚(通信)「乳酸菌后生元对肉糜品质的影响」核心期刊);纵向课题立项确认(公伟/闫君/娄行行 立项=是);横向课题 9→10 项(10-08新增生化所/王建东「消毒剂消毒效力及有效期验证」25万)

部门详情卡片

2026年度已发表论文明细

2026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明细

2026年度横向课题明细

考核规则:横向课题到账金额累计 10 万元以上可视同立项 1 项纵向课题。

论文发表考核规则

论文指标 检验部门(含质管科)编内中级职称及以上每 3 年完成 1 篇,中级以下每 5 年完成 1 篇;管理部门编内人员减半考核。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计。时间以职称升级第二年开始算,年中人员调整按月折算。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发表论文部门篇数不加分。

扣分规则 论文每少 1 篇部门扣 0.5 分。部门扣/加分数 = 0.5 ×(实际发表论文数 - 论文指标)。

质量加分规则 SCI/EI:一区第一作者加 5 分,二区加 2.5 分,三区加 1.5 分,四区加 1 分。国家级核心期刊(北大或科技)第一作者加 1 分。累计加分不超过 10 分。本单位不是第一完成单位的,按上述条件加分减半计。

课题申报考核规则

申报要求 检验部门(生化所、中药所、化药所、食品所)及质管科每年申报纵向课题不少于 2 项,其中立项 1 项;其他部门(除办公室外)每年申报不少于 1 项。横向课题到账金额累计 10 万元以上可视同立项 1 项纵向课题。

扣分规则 申报课题每少 1 项扣 1 分;立项课题未完成扣 2 分。

加分规则 成功立项国家级课题加 10 分;省部级政府类课题加 5 分;其他省部级课题加 3 分;市厅级课题加 2 分。作为参与单位有经费支持或主持单位自筹经费的课题加分减半。单项课题补助经费 100 万元及以上的可提档加分。多部门参与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。

论文指标分配表

其他加分项

标准制定 国际/国家/行业标准署名前三分别加 3/2/1 分,其余位次加 0.5 分。省级地方标准署名前三分别加 1.5/1/0.5 分,其余加 0.2 分。市级地方标准/团体标准署名前两位分别加 1/0.5 分。单个成果不重复计算。

专利/软件著作 每项发明专利累计加 0.5 分,每项软件著作/实用新型专利累计最多加 0.3 分,由第一完成人酌情核定。

人员论文指标明细

论文任务规则:检验部门编内中级及以上 0.33 篇/年,中级以下(初级)0.20 篇/年;管理部门(办公室/业务科)减半考核;编外及院部不考核;管理岗职称不计。质管科科研团队(胡建刚、刘镇)各 1 篇/年 = 团队指标 2 篇,不另计个人指标;钟宁远 0.33 篇/年。实际完成数 =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数。